9月17日,山西運城學生家長反映稱,一民營中學讓全校學生交300元辦電子學生證 。 圖/我們
據報道,9月17日,山西運城學生家長反映稱,運康中學強制學生辦電子學生證,學校方面也證實,該證系校方與運城電信公司合作推廣,全校2900名學生中已有約2100名辦證,每人收300元辦證費。學校舉辦人、運城市住建投資建設公司董事長則表示,此事并非強迫。而運城市教育局表示,電子學生證自愿辦理,不許收費。
教育亂收費是一個公眾高度關注的敏感話題。盡管校方表示系學生“自愿”購買,但家長表示,學生吃飯喝水都要刷電子學生證。倘若屬實,學校難逃變相強制之嫌。而此類事情也并非個例,理應放在智慧校園建設的潮流中審視。
電子學生證是一種智能硬件,記錄著學生在校身份信息,比如說姓名、班級、學號等,同時也可以作為學生某些信息的感知入口,如位置、考勤等,便捷學生在校生活的同時,也能綁定手機,解決家長與孩子的通話需求。基于其諸多便利,學校紛紛大力推廣電子學生證。
在“互聯網+”時代,借助科技的力量為教育教學服務,當然無可厚非。但是,智慧校園的推進卻不能亂了章法。通常情況下,必須遵循自愿和惠民兩大原則。
運康中學收學生300元辦電子學生證,不僅有悖自愿原則,其收費本身也很值得商榷。尤其是,報道中,該校負責人還承認,使用該證的每個學生每月還需繳納19元月租費,此項費用尚需學校予以進一步解釋。
智慧校園建設中,屢屢鬧出亂收費幺蛾子。比如,去年11月,浙江嘉興爆出多所學校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指定品牌的平板電腦,違規收取教輔軟件服務費,甚至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為依據分班。在國務院辦公廳的督查下,嘉興有關方面才進行了整改,清退了相關費用。
打著“自愿”之名行強制之實,隔三岔五發生違規事件,也警示智慧校園建設過程中,監管不能缺位。除了事后追責之外,相關監管更應前置,在審批環節嚴格控制,未經教育局批準,學校不得擅自推進涉及收費的任何項目,智慧校園的建設方能行穩致遠。
丨胡欣紅(教師)
編輯丨徐秋穎
校對丨吳興發